第九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工作現(xiàn)已啟動,茲將參評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辦法
1、第九屆茅盾文學獎參評作品由中國作家協(xié)會團體會員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宣傳部藝術局、出版單位、大型文學期刊、持有互聯(lián)網出版許可證的重點文學網站推薦。
2、每個推薦單位可推薦不超過3部作品,推薦時須獲得作者授權。
3、作者可向上述推薦單位提出作品參評申請。評獎辦公室不接受個人申報。
二、作品參評條件
1、第九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年限為2011—2014年。
2、參評作品須體現(xiàn)長篇小說體裁特征,版面字數(shù)13萬字以上,于評獎年限內在中國大陸地區(qū)首次成書出版。出版時間以書籍版權頁標明的第一版出版時間為準。
3、用少數(shù)民族文字創(chuàng)作的長篇小說,應以其漢語譯本參評。
4、多卷本作品,應以全書參評。
5、作品如有修訂版,原版首次出版時間和修訂版出版時間須均在評獎年限內,作者只能授權其中一種版本參評。
6、文學期刊推薦的作品,須在本刊發(fā)表并已在評獎年限內成書出版。
7、文學網站推薦的作品,須在評獎年限內在本網站獨家發(fā)表完成并成書出版。
三、征集程序及時間
1、推薦單位須填寫“參評作品推薦目錄”和“參評作品推薦表”(在中國作家網http://www.lijiacheng616.cn/下 載),并加蓋公章。每部推薦作品須附推薦意見、作者簡介、3000字以上作品梗概和作者授權簽字。上述各項材料須同時提供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
2、推薦單位須提供參評作品每部30本(套)。文學期刊推薦的作品須提供原發(fā)刊物每部2本,另須提供每部單行本30本(套)。
3、紙質材料和參評作品須掛號或快遞寄至中國作家協(xié)會第九屆茅盾文學獎評獎辦公室。勿用包裹。
電子版“參評作品推薦目錄”和“參評作品推薦表”發(fā)至:mdwxj9@163.com。
4、征集截止日期為2015年4月30日,以郵件發(fā)出日期為準。
四、評獎辦公室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東土城路25號
中國作家協(xié)會第九屆茅盾文學獎評獎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13
電 話:010-64489989、64489987、64489729
傳 真:010-64221879
對各推薦單位和作者的協(xié)作支持,謹致衷心感謝!
中國作家協(xié)會第九屆茅盾文學獎評獎辦公室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