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東坡詩文獎參評作品征集啟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文化思想,挖掘海南東坡文化,推動文學高質量發(fā)展,根據《海南省東坡文化保護利用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要求,首屆東坡詩文獎評選活動將于2024年第二屆中國(海南)東坡文化旅游大會期間舉辦,現(xiàn)面向全球華語寫作者征集參評作品。
一、 活動組織機構
指導單位:中國作家協(xié)會社會聯(lián)絡部、中國詩歌學會、《詩刊》社
主辦單位:海南省作家協(xié)會、天涯雜志社
承辦單位:中國詩歌網、海南省文學院、上海江東書院
二、獎項設置及獎金
杰出成就獎1名,獎金15萬元。
實力作家獎4名,獎金各5萬元。
新銳作家獎5名,獎金各3萬元。
(獎金均為稅前金額)
三、參評作品要求
1、參評作品可以由作者個人申報,也可以由出版、發(fā)表單位申報。
2、參評作品體裁包括散文、新詩、古體詩詞辭賦、歌詞,以及研究蘇東坡的理論學術作品和以蘇東坡為人物主題的戲劇、戲曲、電影、電視劇、音樂劇、歌舞劇、新媒體短劇劇本等。
3、參評作品均須以漢語創(chuàng)作,除理論學術類和劇本類以外,均須是國內正規(guī)出版社已經出版的個人單一文體作品集,不接受單篇作品或多人合著、個人多文體合集作品參評;理論學術類作品單篇可參評,但須具有較高學術價值。
4、參評杰出成就獎和實力作家獎的作者無年齡限制,參評新銳作家獎年齡須在45歲以下(年齡以作品征集起始之日計,申報時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5、每位參評作者限報一種作品。
6、參評作品須為2022年6月--2024年5月期間出版發(fā)表的作品;劇本類參評作品可以是未發(fā)表、未拍攝、未公演的優(yōu)秀單部作品。
四、征集時間
本啟事發(fā)布日至2024年8月30日。
五、評獎程序
評選分為初評和終評兩個環(huán)節(jié),評出三個獎級共10部獲獎作品10位獲獎者,于2024年11月在??陬C獎。
六、 申報辦法
申報者須提交紙質版作品一式八份(單本著作須為原件,單篇發(fā)表作品至少一份為原件,其余復印件須復印發(fā)表報刊的封面、版權頁、目錄及正文全文,未發(fā)表作品為A4紙打印稿八份)、紙質申報表一式兩份(從海南作家網https://www.hainanzuojia.com公告頁下載),快遞至:海南省??谑协偵絽^(qū)國興街道流芳路8號辦公樓4樓海南省文學院,郵政編碼:571100(快遞封面注明“東坡詩文獎”字樣,參評“新銳作家獎”須同時注明“新銳獎”字樣)。
聯(lián)系人:王卓森 電話:13807634521
申報者須同時提供作品電子版及申報表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hnswxyb@163.com。
七、評獎工作監(jiān)督
監(jiān)督人:蔡小華
電話:0898—65319650
首屆東坡詩文獎組委會
2024年6月3日
附表:《首屆東坡詩文獎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