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方晨:終歸動物很迷人
從沒想過變成鳥的孩子,大抵沒有吧。
小時候,仰望藍天,心生展翅高翔之念,不知有多少次,我也不知自己想變成多少種動物。從一只蟲子到雞鴨,從一只老鼠到馬牛,水生的、陸生的,會跑的、會游的、會飛的,叫出名的、叫不出名的,說不清有多少種動物,曾經進入我的夢想。
孫悟空不是動物,但我當他猴子一樣看待。非常渴望自己像孫悟空,神通廣大,七十二變。變什么?少不了變動物。
事實上,人不可能變成任何一種東西。從出生算起,不管活多久,還是人,直到化作灰塵。變不成動物,不妨礙人與動物的親近。小時候養(yǎng)過家禽家畜,養(yǎng)過小鳥、狗和貓。大了卻什么也沒養(yǎng)過,只看別人養(yǎng),看別人提籠架鳥。因為太正經,還愛想到“玩物喪志”上去。
當年讀過一篇文章,分析國人劣根性,提到過麻將,貶得一塌糊涂,有誤國之嫌。對此,我是接受的,也影響我對撲克游戲的看法。據說時下正流行“摜蛋”,給我的感覺真是好無聊。不管別人怎么覺得有趣,我總認為空虛浮躁。
作為一個至少表面上的正經人,我的不養(yǎng)寵物,跟我的不愛搓麻將、打撲克,是出于同樣的認識。偏偏不久前兒子弄來一只藍貓,給我出了難題。不讓養(yǎng),有獨斷的嫌疑。讓養(yǎng),立馬感到家里的空氣飄起了貓味兒。雖然藍貓走貓步,大多數時間靜悄悄的,但我獨自在家時,仍感覺家里有了多余的動靜,不再那么靜謐。畢竟我還是講民主的,藍貓也便順順當當在我家從小貓,一路長成了大貓,長成了肥貓。
這貓并不由我照顧,因此也不跟我親近。只要我看它,它的眼神里都會閃出警惕??蓱z見兒的!我的心腸終究有些軟了。跟人說起這貓,聽一句“祝賀當上鏟屎官”,我也就借坡下驢,順勢自允“以后對它好點”。
自有了這心,不過兩三天,心里卻有些怕。每對貓看一眼,都似乎感到貓變了。變得有些像人,想要跟我說話。聽叫聲,像在說著什么,我只是聽不懂而已。我的怕,倒不是怕它變人,怕我變貓。倏忽間移情轉性,真的化身為貓,也未可知。
很久以前,我寫過有關貓的小說,就叫《貓樣年華》。寫作中,我就已經是貓了。小時候可以想想成貓,如今我確實不大樂意。
那年我已過五十歲,國內有個作家叫陳集益,將我比作“孤狼”。聽上去我是怕的。狼是什么?孤獨,寂寞,兇悍……我都不要。但我知道他的真意。他期望我意志堅強,不畏艱險,勇于前行。無奈血液中的溫馴、柔弱愈來愈占上風。
話說回來,相比于做貓,我倒是首肯做狼。生活中做不成,小說中可以做。作家的好處,是寫什么就做什么。我做過了一次狼,在《嘎達梅林》中。一個狼崽因吃過蒙古女人的奶,而遠離了殘暴。
在一條狼身上,狼性真會消失嗎?《狼行無雙》給了答案。我把一條狼和一條狗,放置在如同世界末日的嚴峻環(huán)境中,做了一次雄闊絢麗的大實驗。荒原、雪野、原始森林、大河、大海、北寒帶極寒的天氣……是故事壯美的元素。那最后的狼和狗因災難而相聚,也最終做出了自己的選擇。
有人說你寫了兩篇狼小說,不妨再寫一個,湊成孤狼三部曲,就是本非常獨特的書。這是可能的,因為狼小說很迷人。我們看多了寫人的小說,換換口味倒也不錯。
謝謝《中篇小說選刊》把小說推薦給廣大讀者。我還要說一句,寫來寫去,還是寫人。
人不就是動物?終歸動物很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