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明德:徐志摩蘇州女中講演的年份
徐志摩一九三〇年前第二次赴蘇州,是去蘇州女子中學講演,應該是該校負責人陳淑女士再三邀請他去的。陳淑女士,或許就是這所女中的校長吧。依徐志摩在講演第二至第四自然段中所敘,“陳淑先生”先是寫信正式邀請,說“你再不來時天平山經(jīng)霜的楓葉都要凋謝了”,這一下?lián)糁行熘灸ψ鳛椤霸娙恕钡摹败浫酢?,允諾了“她的相請的殷勤”。陳淑女士這次來信,觀賞楓葉的雅致期待的“下文”是明示要徐志摩“到蘇州來向女同學們說話”。徐志摩在“講稿”中轉述這句話時用了個嘆號,他認為這個差使太不輕松了!陳淑女士并非如徐志摩所說“寫了信不夠,還親自到上海來邀”,而是先寫信,再去電話強調“隨便說些什么都行”,而后才是“親自到上海來邀”,使得徐志摩終于下了個決心:“我不能不答應來?!?/p>
已有好幾篇專文探討徐志摩這次為蘇州女中講演各項待考問題的文章,但是奇怪,包括權威學術期刊《新文學史料》二〇一九年第四期所發(fā)一文,凡論及者,都存在好多處硬性史實差錯。至于已經(jīng)發(fā)表和出版的《徐志摩年譜》一類的學術專著,在這一件小小“文事”上,也是呈現(xiàn)著不少漏洞。甚至連最基本的史實細節(jié)也五花八門,如浙江文藝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十月印行的《徐志摩散文全編》認定:“本文是徐志摩于一九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在蘇州女子中學的講演?!币来巳ヌ骄啃熘灸Φ男雄?,全無根據(jù)。二〇二一年十一月由浙江大學出版社印行的四十萬字的《徐志摩年譜》,在徐志摩這次講演的登錄那一條,不僅有多處硬性史實差錯,還既說講演是一九二八年又說是一九二九年,讓讀者莫衷一是。
不再進行撥亂辨證的瑣碎勞作了,下面把兩個基本史實細節(jié)予以清爽地羅列,并弄出準確可供采用的定論。自然,也僅僅是吸收了之前該項研究可取各點后的接力勞作,加上我剛發(fā)現(xiàn)的兩件鐵板釘釘?shù)淖糇C,均不再逐一注明。
一、異題“講稿”同文兩發(fā)
徐志摩是帶著寫好的全份講稿,前往蘇州女中“向女同學們說話”的。前年我赴杭州徐志摩紀念館出席詩人逝世九十周年一個會議時,曾海量讀過一批網(wǎng)上下載的寫徐志摩的文獻,其中有當年聽講的女同學或者就是陳淑本人,好像有專文寫過徐志摩這次講演現(xiàn)場情況。依稀記得徐志摩拿著講稿一進門坐下,就請求馬上開講,念完講稿似乎就告辭了。后來我又大量查閱相關史料,才知道徐志摩急著要趕回上海參加胡適三十八歲的生日聚會,是胡適約了他的。一幫朋友如徐新六、梁實秋、丁西林、羅隆基,當然更有壽星主人胡適,都等著他趕回上海一同“吃便飯”。等找到了本自然段所說的這件文獻,我再補充詳細情況。
徐志摩自謙為“向女同學們說話”的手寫稿,演講完后就留給了陳淑女士。這份帶往蘇州的講稿應該是謄清稿,或許陳淑事先已囑咐徐志摩,他這回的講稿要在《蘇州女子中學月刊》上發(fā)表的。果然,版權頁按月刊以往各期慣例注明印行于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的《蘇州女子中學月刊》第一卷第九期,發(fā)表了題為《匆忙生活中的閑想——多半關于女子》的徐志摩講稿,就放在“演講”一欄中。在該期“會議錄”一欄中明確載錄了“十七日下午一時請徐志摩先生來校演講”。上述胡適三十八歲生日友朋共聚“吃便飯”的細節(jié),源于胡適的日記。但胡適的日記沒有記載是共吃午餐還是共吃晚餐,有了《蘇州女子中學月刊》“會議錄”的及時載錄,又可以確定地落實,徐志摩匆匆講完就趕回上海到胡適家中與等在那里的友人們聚會,共進的是當日的晚餐。徐志摩私人有一輛小汽車,他爸爸送的,他自己駕駛。當時,胡適在上海的中國公學擔任校長并兼任文理學院院長。就在講稿的第二自然段,有“我這半年來因為往返滬寧間每星期得經(jīng)過兩次”,就是指徐志摩在上海的光華大學、南京的中央大學分別任教,來回開小汽車跑著在兩地教書這事。
在蘇州女子中學的“說話”底稿,徐志摩又交給《新月》值班編輯梁實秋,編入版權頁雖標明“一九二九年十月初版”,其實次年三月初才下廠印制的《新月》月刊第二卷第八期,題目被梁實秋改為《關于女子(蘇州女中講稿)》,整整占去十八個頁碼,有一萬一千字?!缎略隆钒l(fā)表的該文后有“十二月十五日”的時間,自然表明此稿寫畢于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本來跟陳淑女士約好的演講時間為次日即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但不巧得很,好朋友張彭春突然要從天津南開大學前往美國出公差一年,十六日路過上海,“必須一見”。徐志摩只好“臨時發(fā)電改期”為次日即十七日“再去”。這是我剛從徐志摩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寫給父母的一封家信中找到的一處重要的“現(xiàn)場記錄”,原信為:“兒本定今日一早去蘇州女子中學講演,惟彭春今日由津到申,即轉輪去美,必須一見,故又臨時發(fā)電改期,明日再去?!边@封書信,所有《徐志摩書信》一類的圖書都把年份誤定為“一九二八年”。有了《蘇州女子中學月刊》和胡適的日記雙關互證,可以將年份訂正為“一九二九年”了!
二、《胡適日記》的有力佐證
安徽教育出版社二〇〇一年十月印行了四五百萬字的八卷本《胡適日記》,內容豐富,但至今尚未全面開發(fā)利用。在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這一天,胡適在日記中寫道:“今天是我滿三十八歲的生日,約了夢旦先生、仲洽、新六、昆三、實秋、西林、努生,來吃便飯。志摩從蘇州趕回來,帶了謝壽康和袁濬昌先生同來?!鼻懊嬉呀淮^,有了《蘇州女子中學月刊》“會議錄”一欄的報道,胡適邀約的幾位友朋到自己家中“來吃便飯”是共進晚餐,也就是各人忙完了一天的事,黃昏趕過來即可。徐志摩“從蘇州趕回來,帶了謝壽康和袁濬昌先生同來”,指徐志摩從蘇州開車回上海,沿途又接上謝壽康和袁濬昌兩位,一同為胡適慶祝三十八歲的生日。如果熟悉謝壽康和袁濬昌兩位的供職單位或住家地址的,就更可以把徐志摩當天駕駛小汽車在何處接到謝壽康、何處接到袁濬昌的事情說得清楚一些。歷史由生動具體的細節(jié)組成,把史實細節(jié)弄清楚了,要敘說的史實就有彈性、有溫度。
有了徐志摩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寫給父母的家書中那句關于“去蘇州女子中學講演”延遲到“明日再去”的陳述,有了《蘇州女子中學月刊》的“會議錄”的及時報道尤其是講演時間的公示,有了我剛發(fā)現(xiàn)的胡適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日記的溫暖瑣記,這一樁徐志摩蘇州女中講演完全可以定論了。
徐志摩從事文學活動的時間也就他生命的最后十年,三千多天。為什么我們不能團結起來,至少把這三千多天的徐志摩行蹤,弄得一清二楚呢?文獻史料是公器,要讓公器為嚴謹?shù)膶W術服務,才是正當?shù)臑閷W之道。徐志摩的曠達胸懷,也正是這樣子的,我們要向前賢學習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