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臺》創(chuàng)作談:小說的種子
當我作為讀者,讀到一篇小說的時候,偶爾也會好奇:這篇小說的種子是怎樣的?我看見了一棵樹,但希望溯流而上,看見它埋在土里的樣子。那樣子寫作者知道,但他們通常不愿意講,講出來多半也不可靠。神秘化是作家的品性之一。這沒什么可指責的,樹已經(jīng)長在那里,枝繁葉茂,群鳥翔集,白云滿衣,你實在沒必要讓時光倒流回去,窺見它曾經(jīng)的渺小、安靜和樸素,正如一位豐姿綽約的女子站在面前,你也沒必要去回顧她出生時掛著血絲的模樣,甚至是作為細胞時的模樣。
不過話說回來,要是知道那些模樣,也有好處,這好處在于:我們不僅能感知生命的美,還能感知生命的親。親是在過程中培育的,比美更日常,更寬闊,更厚實。所以如果可能,還是希望作家們講一講。誠實地講。比如談到《戲臺》,我就盡量做到誠實:有天,我在小區(qū)里碰到一對老夫妻,他們肩并肩,精神抖擻地一路走過去,興奮地說著話。說的啥沒聽清,但依然讓我感到新鮮。我住的小區(qū)不大,時日久了,面孔也熟了。那對老夫妻我經(jīng)常碰見,此前,無一例外,兩人都是一前一后,彼此無任何交流,慢吞吞地挪著步子,臉上是類似于愁苦的沉思。今天是什么事情讓他們仿佛年輕了十歲,還那么契合?
這就是發(fā)端。但這算小說的種子嗎?不算。他們興奮,可以想到的原因很多,比如遠行的兒女今天歸來了,絕計不生育的兒媳終于懷上了,本來查出有不治之癥結果是誤診了,來老友了,中彩票了……而這些原因,卻不能讓一個寫作者興奮。
首先是不特別。其實不特別在寫作中有時并不構成毛病,太特別卻反而構成毛病,這說來話長,不多說,直接說“其次”——其次,也是最重要的,是從中看不到生長點。所謂種子,是能發(fā)芽,能破土出苗、隨風見長。否則就不是種子,最多是一粒死去的種子——沒落進地里就死了,是提前死去。提前死去的種子當然同樣不是種子。有時候,或者說許多時候,寫作的失敗,就在于把死去的種子當成種子,人物和故事,都喪失了主體性和能動性,只見作者在那里使勁兒,就像毛姆說的,或許有強烈的感情,卻沒有心。這跟我們說大詞是一樣的。因為沒有心,感情也是虛假的,虛假不可能賦予生命的氣息、溫度和力量。
正因此,那對老夫妻的異樣對我沒有意義。
又是一天,我在街頭偶遇一個熟人,閑聊中,知他最近在打官司,是一起經(jīng)濟糾紛。這本來也沒什么,但我突然想到了那對老夫妻:他們那天高興,是不是某起官司打贏了?又是為什么打官司?假定是爭上輩人遺留下來的財產(chǎn),同樣構不成我要的那粒種子。但我就從這件事出發(fā),慢慢去想:他們確實是爭財產(chǎn),和別的姊妹之間。爭財產(chǎn)之前,兩人過得不和諧,不幸福,事實上是很冷漠,冷漠得不像夫妻,幾十年如此;但這時候,他們結成了利益同盟,心心相印,攜手爭斗,并因此和諧了、幸福了,也年輕了、精神了。然而,這其中昭示的人性前景,多么狹窄,多么脆弱,多么可憫可悲。一生當中,他們都過得不容易,都有各自的痛,卻始終沒能從更深廣的人的意義上,給自己定義。
而這樣的事情,不只是他們,還有我們。
于是,我寫了這個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