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的另一番樣子
最近完成的小說集《玉獅子》,其中篇目基本都是我這兩年寫的。寫作最難的莫過于開頭,開頭不僅要給作品定調,還決定了它的格調和成色。作品只要開好了頭,筆就會根據(jù)潛意識中的各種審美和需要,以及開頭所定的基調,一點一點呈現(xiàn)出來。說實在的,有時候似乎不是作者在寫,而是作品帶著作者在向前推進,直至完成。至于作品是好是壞,那就要看作者的修行和所下的功夫了。
有時候,寫作也不完全是功夫和勤勞就能夠解決得了的,因為寫作不像翻土拉塊,只須多下下苦就能夠出成績,那樣反倒變得簡單了。當然訓練是必不可少的,沒有量變,哪來的質變?但寫作同時也是一個人文學修養(yǎng)的綜合體現(xiàn),包括閱歷和經(jīng)驗、日復一日的寫作訓練以及大量的閱讀等等,這些都會對寫作產(chǎn)生影響??傊眯娜懢褪?,天才畢竟鳳毛麟角,大部分還是需要海納百川,以及周而復始的訓練。熟能生巧,讀得多了,就開眼了,寫得多了,就頓悟了。寫作就是這樣,只要開了頭,就是一種慣性了。寫上幾個段落,前面的文字就會引領后面的文字往前推進,中途寫不動了,那就從頭再讀一遍,一邊讀一邊修改,讀著改著,突然就又豁然開朗了。于是繼續(xù)往前走,循環(huán)不息,一次比一次走得更遠,就像修路似的,車到山前必有路,你修到山底下了,就知道該往哪兒修才是正確的、合情合理的。
當然,也有作者提前規(guī)劃好了,根據(jù)設計好的往下推進,但現(xiàn)實跟設想往往有些差距和出入,到了實地一考察,會發(fā)現(xiàn)有些路是行不通的,天真的野心跟殘酷的現(xiàn)實完全是兩碼事。不論任何工作,都需要用實踐去加以驗證。有些作品,作者大概已經(jīng)從頭到尾反復琢磨過無數(shù)次了,在心里推敲了一次又一次,達到無懈可擊的地步,舍此之外會覺得再無出路,這也是寫作的模式之一,不一而足吧。
實際上,把一件件事情放在某個特定的環(huán)境里講清楚是比較容易的,或許大部分人都能夠辦得到,但難就難在語言的敘述和表達的分寸上,還有表述的獨異性、思想的深刻性和哲學性上。文學是文字語言的學問,同樣一件事情,在那些文字語言獨特新穎的專家高手那里,會變得耐人尋味,讀來覺得恰如其分,不能增也不能減,多一分少一毫都會變味,這樣的文章就像有靈魂有生命的人。許多讀者或許不會寫,但別人寫得好不好,是能夠品嘗出來的。尊重讀者有時比尊重自己的感覺更為重要,許多讀者的文學感覺是非常敏銳和到位的。雖說文無第一武無第二,但大的方向好與不好,人人心中都是有數(shù)的。
身臨其境這個詞,說起來容易,但要用文字表達到這個層面,還是需要些能力的。閱讀好的作品時,讀者其實就是在享受一種獨特的、與眾不同的語言系統(tǒng),一面領略故事的深意,一面感受不同人的精神氣質。好的作品大都言簡意賅卻含義豐富,總能促人深思,把人帶入一種由作者營造的氛圍和奇異世界里去,那個世界可觸、可感、可聽、可嗅,種種氣息皆在其中。倘若作品的語言不好,疙疙瘩瘩,一件簡單的事情耗費了許多文字,卻不知所云、使人乏味,就得推翻重來。胡編亂造是讀者最為排斥的,因有悖于常理常識而徒勞無功;有的則是油腔滑調,對文字和所書寫的一切缺乏起碼的敬畏心,即使讀者硬著頭皮讀完,也留不下什么好印象。
和別的藝術形式相比,文學因其是母體,故在審美標準方面要更復雜一些。有些作品是輕松愉悅的,或者雋永幽遠、意味深長的,有些則負擔著深刻的哲學思想和社會良知,感情凝重深沉,譬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托爾斯泰和加繆的作品,讀他們會讓人心生敬意。他們的寫作看不到任何賣弄和裝扮,看似信手拈來,卻處處閃爍著人類智慧的光芒。真正有力量的文字,語言反倒是樸素的,但能看出作者感情的真摯和深沉。之所以說這些,是想表達自己喜歡和敬佩何種文學,表達自己閱讀和傾心的作品模樣。
有一次和畢飛宇先生聊天,他說還是要多寫,不要刻意尋求多么深刻的思想,把一件事情能夠講清楚講完整就行了。于是我的寫作在心理上輕松了許多,寫作過程中,總是有講不完的話、寫不盡的事。我由此知道,文章原來是自己生成的,不完全由作者的意愿決定和左右,如果作者不尊重文字和它本身的規(guī)律而刻意為之,就會違背其發(fā)展的軌跡,成為空中樓閣。因此,帶著真摯的情感以及自然的書寫規(guī)律,把歷史和文化不刻意地滲入其間,作品就會自帶書寫編碼和程序。
就這樣,在短時間里我寫了一些中短篇,有些發(fā)表了,有些還在修改和打磨。寫小說,有時是閱歷,有時是想象,天馬行空,真的不是作者在寫,而是任一支筆帶著自己在世上到處旅行。有時一不留神,朋友和家人就會進入筆端,寫完之后,看文字里面的人跟現(xiàn)實中的人,覺得似是而非,但旁觀者說比現(xiàn)實中的人更接近真實。有時小說中的一個人物被莫名其妙“表揚”了,有時不知不覺會讓讀者讀出人物的些許負面色彩,這些實際上都并非作者的意愿和初衷。小說寫作所尋求的,是一種人類的通感和共性,其本質是為了表達小說背后的東西,可以浪漫唯美,也可以令人痛苦折磨,只要能夠打動人心、引人注目、發(fā)人深省,并吸引讀者讀下去,成為人的精神食糧,小說就已經(jīng)完成了它的功用。古人說得好,得之坦然,失之淡然,堅守必然,順其自然。寫作也是同樣的道理。
我是放過馬、淘過金,各種農(nóng)活兒苦活兒都從事過的,一是皮實,二是硬朗,跟大自然走得近,就希望自己的書寫能夠有一種靈性和天性,特別渴望能夠有神性唯美的表達、浪漫的色彩與有擔當?shù)奈淖謴闹凶匀簧l(fā),《玉獅子》這樣熱愛大自然的作品也許是可遇不可求的。當然我還會寫一批有關在這片土地上生活的各類作品,同時也不會忘卻繼續(xù)對生養(yǎng)我的家鄉(xiāng)西海固黑山的深情觀照,那片土地上有我尊敬的靈魂和精神。文學不僅僅是才華的體現(xiàn),更和土地、氣候都有關系,也會受季節(jié)、溫度以及環(huán)境的多維影響,就像在南方畫畫,宣紙一直是濕潤的,畫的畫也很難在短時間內完全干好,需要拿到太陽光下曬一曬,而北方和西部則是另一番天地和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