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鋤禾日當午》作者辨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边@首收入中小學課本的有名的憫農(nóng)詩,在十多年前,曾有過一場著作權(quán)的聚訟。
原來,對這首名歸于唐代李紳的詩,有人突然發(fā)現(xiàn)在清人編的《全唐詩》中,居然又出現(xiàn)在聶夷中的名下。并且在聶夷中名下收錄之后,還注有“此篇一作李紳詩”。這一發(fā)現(xiàn),就使這首在清代已是“妾身不明”的詩,又重起爭端。爭論的結(jié)果,似乎是聶夷中占了上風。
主張聶夷中作的學者,舉出如下理由:
其一,宋刻本《全芳備祖》將這首詩沒有收入李紳名下,而是收入在聶夷中的名下。
其二,引據(jù)宋人撰《唐詩紀事》中聶夷中“奮身草澤,備嘗辛楚,尤為清苦”之說,列舉聶夷中出身貧寒,及第后僅做過縣尉小吏,由此得出聶夷中能體察民間疾苦。
其三,《全唐詩》所收聶夷中詩,有四分之一是描寫農(nóng)民生活和農(nóng)村景象的。
綜上所述理由,得出這首詩的著作權(quán)非聶夷中莫屬的結(jié)論。
然而,筆者以為上述理由并不充足。第一個理由只能說明這首詩早在宋代已出現(xiàn)作者歸屬的問題了。而第二、第三個理由最多也只能算是旁證。所以說,以上述三個理由并不足以否定李紳的對此詩的著作權(quán)。
由于存有較大的疑問,筆者對典籍作了重新檢視。
的確,這首詩除了在《全唐詩》兩出之外,清代的《御批歷代通鑒輯覽》卷103及《御覽經(jīng)史講義》卷29均有明宣宗“詠聶夷中鋤禾日當午句曰”的記載,似可為主聶作者之補證。但宋代也好,明代也好,對于唐代詩作來說,其記載均屬后出,重要的是應(yīng)當檢視一下唐人如何記載。在唐人范攄《云溪友議》卷上,筆者找到了有關(guān)此詩的記載:
李相公紳督大梁日,鎮(zhèn)海軍進健卒四人?!?,李公赴薦,嘗以古風求知呂光化,溫謂齊員外煦及弟恭曰,吾觀李二十秀才之文,斯人必為卿相。果如其言。詩曰: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籽,四海無閑田,農(nóng)夫猶餓死。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這里所說的古風和收錄的兩首詩,正是《全唐詩》所收錄的古風二首。并且《云溪友議》明確記載這兩首詩是李紳登進士第之前的作品。此外,去唐未遠的五代后蜀何光遠,也在《鑒誡錄》卷8記載:
李相恭紳有傷農(nóng)之葉,鄭征君云叟繼之,名恭不敢優(yōu)劣。李公詩曰: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豈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鄭君詩曰:一粒紅黍飯,幾痛牛領(lǐng)血,珊瑚樹下人,銜杯吐不歇。
這里的引詩,除了個別文字與通行本有異之外,并無作者異議,明確指為李紳。
宋代的文獻中,北宋初期編撰的《太平廣記》與中期編撰的《唐語林》,分別在卷170與卷4援引了《云溪友議》。而南宋姚鉉編的《唐文粹》與洪邁編的《萬首唐人絕句》,則分別在卷16和卷14收錄了此詩,亦明確指為李紳的作品。
此后,宋人編撰的詩話與類書均轉(zhuǎn)引上述文獻。如《錦繡萬花谷》前集卷25。《古今事文類聚》后集卷22。《詩話總龜》卷5,甚至還包括李紳否定論者引為旁證的《唐詩紀事》卷39也引用《云溪友議》,記李紳作此詩。至于明代和清代的詩選和類書,在述及或收錄此詩時,亦均記在李紳名下。如明陸時雍的《古詩鏡》卷47及彭大翼的《山堂肆考》卷144。清代的《欽定全唐詩錄》卷69及《佩文齋廣群芳譜》卷9《佩文齋詠物詩選》卷225?!稖Y鑒類函》卷198。
以上的考察可見,從唐迄清,幾乎是眾口一詞,將此詩指為李紳所作。從這一事實來看,就不能不考慮居極少數(shù)的聶夷中作的個別記載是否有誤了。考證重證據(jù),尤其是重視早出的,較為接近原始的證據(jù)。因此,上述考證可以說已經(jīng)鞏固了李紳對此詩的著作權(quán)。
即使從個人經(jīng)歷上說,也不能肯定聶夷中,而否定李紳。試問,與白居易、元稹過從甚密,同為中唐新樂府運動倡導者,白居易可以寫出《賣炭翁》和《新豐折臂翁》等同情下層百姓的詩篇來,李紳就寫不出《鋤禾日當午》嗎?接受儒學民本思想熏陶的古代士人,無論個人境遇如何,耳聞目睹人間苦難,擁有惻隱之心與憐憫之意,當是一種極為常見的情懷。因此,以個人境遇來揣測詩文作者,作為旁證,在邏輯上也不夠有力,且容易流于主觀臆斷。
(作者:王瑞來,系河南大學講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