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注》:寫出那些有折痕的命運
在《賭注》之前,我先寫了《偷生》,那部小說講的是一對年輕情侶在生活重壓之下發(fā)生的故事。他們在彼此的人生低谷中相識相愛、互相體恤,也愿意為對方犧牲——巨大的犧牲。寫完《偷生》我意猶未盡,覺得小說中的主人公活下來了,每日與我朝夕相處,仿佛在對我說:你繼續(xù)寫下去,把我們的命運寫下來。
于是我就開始寫《賭注》:那個柔弱的女孩為了生活成為發(fā)牌員。我參加過一些國內(nèi)大型棋牌比賽,觀察過這樣的發(fā)牌員,通常她們都是年輕女孩,一天要在牌桌前坐十幾個小時,非常辛苦。而她們發(fā)牌的手,可以決定打牌者的命運。我覺得這個意象有點意思,所以這篇小說最早的備用篇名中就有“上帝之手”這個選項。
打牌這件事好像無法登上大雅之堂,卻是我們生活中最常見的娛樂休閑活動,群眾基礎(chǔ)非常廣泛。在我的小鎮(zhèn)康橋,這些年社會發(fā)展的紅利也惠及幾乎所有人。大多數(shù)人不再為衣食發(fā)愁,朋友親戚周末也會聚在一起玩牌,就像成都人打麻將一樣,我認為這是人們安居樂業(yè)的一種反映。唱歌跳舞,吃飯打牌,人跟人之間產(chǎn)生聯(lián)系。打牌給人造成的情緒波動,是俗世幸福的源泉之一。
但也有走極端的。很多年輕人在棋牌博弈中得到了不勞而獲的快感,并且再也回不去了。拆遷致富的人因為財富得來容易,不會珍惜生活的恩賜,還會迷失生活的方向。我確信類似的錯誤和病癥都會伴隨我們這一生,形成某種折痕。在大街上,如果你足夠仔細,就能分辨出哪些是賭徒,雖然賭徒一般不出現(xiàn)在白天。
《賭注》中寫到了這一群人,但他們只是我的“掩護”——賭人生命運者所經(jīng)歷的,才是真正的豪賭,我要寫的便是這些把人生中所有重大抉擇稱之為“賭博”的人。小說中的曹峰面對兩份“感情”:和同學的妻子長期保持的地下情,以及和新認識的女孩珍妮的“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這是兩條交叉的線索。他試圖做出自己的選擇,然而選擇還沒有做出已經(jīng)喪命。只能說所有游戲都有其規(guī)則,“感情”這件事更是如此。他的“賭運”不好,牌技更差。我更用力寫的是兩個女孩面對情感的不同反應(yīng),以及在“復(fù)仇”和“救贖”之中的殊途同歸。她們都下好了“賭注”:一個賭明天,一個賭現(xiàn)在;一個賭你會永遠愛我,一個賭你會為我犧牲。結(jié)尾處,我寫到兩個女人隔著一條河,互相張望——這樣的說法非常尤·奈斯博。
說起尤·奈斯博,他是我這幾年最喜歡的作家,給我最多閱讀的快感和寫作上的啟示。簡單地說,我覺得他很酷,不僅做金融,還玩樂隊,干啥啥都行。他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于我而言就像一部生活大百科全書,他的作品(主要是指《雪人》《知更鳥》)雖然形式上會被看成類型文學,但得到的評價是“不只是犯罪小說,而且是最佳文學小說”。在作品中積極加入熱點社會議題是尤·奈斯博的秘訣之一。而真正令他成功的,我認為是他對人的處境,特別是精神處境的敏銳捕捉。其實小說家常會避免寫徹頭徹尾的好人,不完美的人格和不完美的生活,以及并不完美的屬于我們個人或者全社會的歷史,有太多的值得寫了。
我自認為《賭注》是一次現(xiàn)實主義創(chuàng)作,小說中寫到的人物幾乎每天與我都有聯(lián)系。我甚至借用了他們的名字——曹峰、范軍、范奇就是我的三位初中好友。他們并不介意我這么做。這種寬容讓我在寫作這部小說時創(chuàng)造里面的人物毫不費力。
盡管如此,小說還是大改過兩回。上海作家那多組織了一個作家俱樂部,名為“暗黑會”,每個月大家會互相點評各自最新的作品,其宗旨是“批評和吐槽為主,贊美和肯定為輔”。去年8月《賭注》初稿寫完,就成為“批評和吐槽”的對象。經(jīng)歷了一番腥風血雨,我不得不對這個故事中的諸多細節(jié)進行改動,主要涉及的是醫(yī)學常識和謀殺手段。另一次是在魯迅文學院高研班上的研討,師友們對小說人物的精神處境進行了一番交流和討論。當然又被我抓住機會梳理修改了一下。
這兩回“內(nèi)部”研討對我的幫助很大,而且意義不是一時的,也不只是對于《賭注》這部小說。我從2000年開始寫作,到今天算有二十多個年頭。但當中經(jīng)歷了一次長達十年的創(chuàng)作中斷。重新恢復(fù)寫作是這兩年的事,也是這余下的大半輩子里我最重要的事。類似的討論活動(以及這美妙的氛圍)能讓我為自己明確定位:你是一個寫作者,你需要不停地學習寫作這件事。
十六七年前我看過兩本書,一本叫《沉默之子》,一本叫《伊甸園之門》。關(guān)于文學和寫作,這是兩本很不錯的給人打氣的書。當時我前后一起看的,都看得徹夜難眠?,F(xiàn)在那種勁兒回來了。我要重新成為一個擁有理想的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