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方志敏文學獎征稿啟事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方志敏誕辰122周年。為推進黨史學習教育,進一步傳承紅色基因、弘揚革命精神、發(fā)展先進文化、筑牢精神支柱,讓中國當代文學充分發(fā)揮延續(xù)傳統(tǒng)、記錄新時代、書寫新時代、謳歌新時代的使命作用,決定在方志敏烈士出生地及其革命生涯的主要所在地江西省上饒市舉辦第二屆方志敏文學獎。
一、目的意義
方志敏是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軍事家和杰出的農民運動領袖,閩浙(皖)贛革命根據地和紅十軍團締造者;被中央軍委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36位軍事家”之一;2009年9月,被中宣部、中組部等11個部門評選為“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范人物”。
方志敏,1899年8月21日出生于江西省上饒市弋陽縣漆工鎮(zhèn)湖塘村一個世代務農的家庭。1927年12月,方志敏領導弋陽橫峰農民聯合武裝暴動,創(chuàng)建贛東北蘇區(qū)。1931年2月,方志敏將贛東北特委遷至橫峰葛源。1934年11月揮師北上抗日前,方志敏、邵式平、黃道等革命家以“紅色省會”橫峰葛源為中心,在不到4年的革命征程中,創(chuàng)建了全國六大革命根據地之一的閩浙皖贛革命根據地,被毛澤東同志譽為“方志敏式”根據地。1935年1月29日,方志敏不幸被俘入獄,8月6日在南昌英勇就義,享年36歲。
方志敏短暫而光輝的一生,創(chuàng)作了14萬字文學作品,有小說、散文、話劇,在獄中寫出了《清貧》《可愛的中國》等經典作品,為中華兒女留下了寶貴的精神遺產。
舉辦第二屆方志敏文學獎,目的在于傳承紅色基因,推動革命歷史題材和現實題材的創(chuàng)作,促進文藝事業(yè)的繁榮,激勵文藝家創(chuàng)作出無愧于先烈、無愧于時代的精品力作。
二、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
江西省作家協(xié)會、中共上饒市委宣傳部
(二)學術支持單位
人民文學雜志社
(三)承辦單位
中共弋陽縣委、弋陽縣人民政府,中共橫峰縣委、橫峰縣人民政府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內容須符合我國法律法規(guī)、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時代主旋律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2)作品須有正確的歷史觀,側重對現當代歷史的精準把握,注重革命歷史題材、現實題材,強調現實主義創(chuàng)作方法,深刻反映新時代的可喜變化;
(3)注重文本創(chuàng)新和主題開掘。
四、獎項設置
設立小說、散文、詩歌三個獎項。
五、評獎辦法
(一)2021年7月啟動,2022年1月進行評選、頒獎。
(二)獎金設置:
1.方志敏文學獎·小說獎
4名:小說大獎1名,獎金5萬元;小說獎3名,獎金各2萬元。
2.方志敏文學獎·散文獎
4名:散文大獎1名,獎金5萬元;散文獎3名,獎金各2萬元。
3.方志敏文學獎·詩歌獎
4名:詩歌大獎1名,獎金5萬元;詩歌獎3名,獎金各2萬元。
六、組委會及評委會
1.由主辦單位聘請有關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組成組委會,負責本獎項的組織聯絡工作。
2.由組委會聘請作家、評論家、編輯家和文學組織工作者組成評獎委員會,按獎項分別設立評審小組。
3.由評獎辦公室負責評獎的事務性工作,由評獎辦公室主任統(tǒng)籌評選工作。
七、參評細則
(一)參評要求
參評作品須是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間在中國大陸首次出版或發(fā)表,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或報刊首次發(fā)表時間為準;
長篇小說以成書或發(fā)表樣刊參評;中短篇小說以成書形式參評;散文和詩歌以成書或單篇形式參評。
長篇小說、中短篇小說集、散文集不少于15萬字,以版權頁標明或正式發(fā)表作品的字數為準;
不接受多人合集、個人多體裁合集和叢書號出版的作品集,不接受再版作品集;
同一作家只申報一部作品;
已獲省級或省級以上獎項(含公示提名)的作品,不再參評。
(二)征稿對象
面向全球華語作家征稿。參賽作家須熱愛中國,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征集程序
(1)作家個人可以申報本人作品,出版社、報刊社可以申報單位出版、發(fā)表的作品;
(2)申報時,請到中國作家網下載并按要求填寫《方志敏文學獎參評作品推薦名單》和《方志敏文學獎參評作品推薦表》(包括800字左右的作品內容簡介和200字以內的作者簡介);出版社、報刊社申報,須加蓋公章,并附作家授權函。
(3)申報時,須寄6本樣書(申報單篇,提供發(fā)表原報刊1份、復印件6份)和身份證復印件4份。郵政快遞寄至主辦方指定地點:江西省弋陽縣委宣傳部,郵編334400,聯系人:揭劍華,聯系電話0793-5821113,手機號碼18979358281,微信號JoeJie84,郵箱yyxjjh@163.com
(四)評委組成
(1)著名評論家、作家、出版家、編輯家等組成評委會;
(2)分小說、散文、詩歌三個評審小組,由總評委統(tǒng)籌評選工作(總評委不參與投票),每小組設初評委各7人、終評委各5人。
(3)初評委和終評委人員不重復。
(五)投票評獎
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樹立獎項的權威性:
(1)由小組評委投票、遴選作品;
(2)2021年12月上旬,經評獎征集辦公室將資格審查合格作品交給初選閱評組閱讀。12月中旬,初評組分兩輪,開會現場投票,先選出小說、散文、詩歌類作品各20部(篇),再票選出前10部(篇)進入終評;
(3)2022年1月上旬召集終評會,現場票選出最終獲獎作品;
(4)評委在所投的票上須手寫簽字。
(六)征稿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1日截稿,以郵戳時間為準。
(七)頒獎時間及地點
2022年1月,江西省上饒市弋陽縣
八、評獎紀律
1.組委會設立紀律監(jiān)察組,監(jiān)督評獎工作。
2.杜絕行賄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和人情請托等不正之風。評獎委員會及評獎辦公室成員,不得有任何可能影響評選結果的不正當行為。如發(fā)現此種行為,有關人員的工作資格和有關作品的參評資格均予取消。
3.實行回避制度。評獎委員會成員和評獎辦公室工作人員中,如有作品參評,或系參評作品的親屬,應主動回避。相關人員可選擇退出評委會,或作品退出評選。
九、評獎經費
方志敏文學獎評獎、頒獎所需資金由主辦方、承辦方共同籌措,并接受社會捐贈。
十、其他事項
本文學獎事項最終解釋權歸屬方志敏文學獎組委會。
方志敏文學獎組委會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