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詩的經典化、儀式敘事與文化記憶
近日,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文學研究所舉行“青年學者談南方史詩”學術講座,講座由本所南方民族文學研究室的屈永仙、楊杰宏、李斯穎三位學者主講。吳剛副研究員主持講座。
屈永仙副研究員主講“南傳佛教影響下的南方民族史詩”,他首先介紹受到南傳佛教影響的傣族、布朗族、德昂族、佤族和阿昌族情況,其次分析了各民族史詩受佛教影響的程度,最后探討史詩的文本化和經典化過程。南傳佛教對這些民族史詩的影響與其傳入時間成正比,傣族受影響最深,布朗族和德昂族次之,阿昌族、佤族比較淺。通過分析《葫蘆信》的誕生和《達古達楞格萊標》的問世過程,可以了解民族口頭傳統的文本化和經典化,在這個過程中,歌手、文人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以2016年問世的《達古達楞格萊標》為例,它的誕生經過了五個階段:最初是三個德昂族老人憑借記憶口述,由李臘拽寫成老傣文,然后由岳小保翻譯成漢文自由詩體,再由張引改成佛經偈頌體,再由岳小保寫成傣文韻文體,最后形成“漢文+傣文”的史詩文本。上面兩部史詩是在特殊的時代背景下,在比較短的時期內孕育人為促成的。南傳佛教影響下的各民族史詩具有相似的“佛教敘事+本土敘事”結構,它們含有許多相似的主題和故事范型,譬如西雙版納的傣族和布朗族都有“桑木底蓋房”主題,這主要是他們在賀新房的時候都要請章哈來唱《帕雅桑木底》這首長詩有關。不同民族史詩中含有相似的故事范型,這反映了他們之間有著長期的族際交往和文化交流。這幾個民族身處中印文化的大熔爐中,各民族文化的層次性難以理清。每個民族社會制度都是一種文明土壤,佛教的文化因子傳入各民族后會按照該制度來做出調整、變異和結合,進而生發(fā)出創(chuàng)造點。
楊杰宏副研究員以“東巴史詩的多模態(tài)敘事文本與儀式演述”為主題進行了發(fā)言。其發(fā)言內容涵蓋了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口頭與書面文本關系。口頭程式是東巴口頭及書寫傳統的主要表達單元。東巴書面文本源于口頭文本,為口頭敘事提供提詞本,書面文本在儀式中的長期口頭演述結果,使演述者逐漸脫離書面文本,再度轉化口頭文本,大腦文本在二者的互文性轉化中起了媒介作用。其次是口頭—書面文本與舞蹈、繪畫、音樂、工藝等多元敘事文本之間的關系。東巴的口頭與書面互文的復合型文本又與儀式敘事中的東巴音樂、東巴繪畫、東巴舞蹈、東巴工藝等多模態(tài)敘事的文本交織融匯于一體,從而體現出多元模態(tài)敘事文本的形態(tài)。其三,儀式程式的提出及特點。程式是這些多模態(tài)敘事文本得以有機聯結的共同基因。這些程式在儀式多模態(tài)敘事文本中是相對穩(wěn)定的,重復律是共性,在不改變儀式敘事的核心結構及情節(jié)基干前提下,儀式的程序、主題、規(guī)模、時間、空間可以進行相應的調整、增減、組合,并共同成了一個流動的、活態(tài)的、互構共融的多模態(tài)的儀式敘事文本。儀式程式在儀式敘事的功能如同口頭歌手在口頭表演中運用的“大詞”,為儀式主持者靈活機動地組織、創(chuàng)編儀式敘事及儀式表演提供了充足的“武器庫”?!皟x式程式”概念的提出,基于“口頭程式理論”的延伸性研究,也是這一理論對儀式敘事中的一次理論實踐,這對與儀式敘事緊密關聯的史詩、神話等口頭傳統的研究有著積極的借鑒意義,同時對于儀式表演以及傳統戲曲的深入研究也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李斯穎副研究員就“壯族布洛陀史詩演述與文化內涵”的主題進行了發(fā)言,她的發(fā)言包括六部分,即“布洛陀史詩的定義與主要特點”“布洛陀史詩演述與儀式相伴生”“布洛陀史詩的稻作文化根源”“布洛陀與姆洛甲形象的再探索”“布洛陀文化的當代價值再探索”及“布洛陀與盤瓠文化的比較”。布洛陀史詩是以布洛陀和姆洛甲為核心的韻文敘事,主要內容包括開天辟地、創(chuàng)造萬物、安排秩序、排憂解難,在此基礎上可總結出它的母題鏈。史詩演述具有稻作農耕時節(jié)性特征,涉及大量稻作農耕文化內容。史詩還蘊藏著壯族人民性格特征,包括堅忍不拔、執(zhí)著頑強、細密謹慎、腳踏實地、寬容內斂等。布洛陀敘事是壯族文化記憶的重要部分,既包括關于布洛陀形象的諸多“碎片化”描述,也有被納入文字與儀式系統的長篇書寫。作為“回憶形象”的布洛陀凝聚著壯族的集體記憶,塑造出壯族歷史上的“布洛陀”時代,并通過時空關聯增強了民族的內部認同。韻文體的布洛陀敘事多被用方塊壯字記錄于文本之中,通過專職的文化記憶儲存人——布麼在各種重要的節(jié)日與慶典儀式中傳承,具有神圣性、權威性色彩,實現了文化記憶的“經典化”。布洛陀敘事的發(fā)展是民族文化記憶能動選擇的結果,同時也為民族的發(fā)展提供了“神話動力”。經過歷代壯族先民的不斷加工與精煉,布洛陀史詩集萃了不同時期的民族觀念?!爸袊迸c“中華民族”等概念日益在壯族人民的思想中扎根、發(fā)芽,并成為他們價值觀中自我認同的重要準則。
主講人報告結束后,巴莫曲布嫫、吳曉東兩位研究員進行了評議。巴莫曲布嫫研究員首先肯定了此次講座的意義,特別是三位青年學者長期躬耕于本民族史詩傳統的田野路線和學術實踐,孜孜矻矻的求索精神和不斷進取的治學態(tài)度,都值得稱贊。接著,她結合傣族、納西族、壯族、彝族、苗族、羌族等南方民族的史詩特點,對史詩的文類界定、概念范疇和傳統規(guī)定性作了進一步闡述。她強調傣族、納西族、壯族的史詩都體現了南方民族史詩的基本特征,即與神話敘事、文化英雄、儀式語境有著緊密的聯系,且與神話、傳說、故事、歌謠等多種口頭文類有著相互交叉的復雜關聯;而史詩作為超級文類,吸納了多種口頭文類,乃至敘事母題和故事范型等,但文類之間還是不宜混淆。史詩作為一個獨立的文類,與散體述講的神話、傳說、故事等雖有共生關系,但文類依然是不同的,學界已有“八大尺度”之說,如史詩屬于韻體演述,以歌詩為語體風格,亦有散韻兼行體;史詩與其他文類的主要區(qū)別在于言語行為(即公開演述)及其語域,并型塑于不同的社會文化語境之中,尤其是史詩通常事關一個部落、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乃至整個人類的命運,因而史詩屬于“重大文類”(master-genre),亦是民間敘事藝術的集大成,往往還發(fā)揮著“社會憲章”和文化認同的重要功能。納吉認為,“史詩”這一概念雖然源于亞里士多德時代(見其《詩學》),但不宜將荷馬史詩視作文類的圭臬,亞里士多德的標準也不能被普遍化或絕對化,因為荷馬史詩形成于特定的時代和特定的文化傳統。因此,對于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文化傳統來說,“史詩”作為文類便有了多義性和相對性。更確切地講,“史詩”乃是作為一個觀念性術語而非規(guī)范性概念而出現的。巴莫曲布嫫強調,學術概念的界定需要結合本地的文化傳統來進行深細的考察,研究史詩須堅持不斷開展學術對話,既要站在前人肩膀上看問題,也要與傳統對接。一條重要路徑便是,基于長期的田野作業(yè)和追蹤研究,深入挖掘傳統文化和地方知識的內在機理,從反思學術史的對話精神和尊重民眾詩性智慧的雙重立場出發(fā),充分發(fā)揮學者的橋梁作用,打通學術話語與地方知識之間的壁壘,從田野研究的具體案例中抽象出具有示范意義的研究模型和理論思考,為深入闡釋解讀中國少數民族史詩傳統提供學理性支持,為人民做好學問。
吳曉東研究員認為,“史詩”作為一個詞,與其他詞匯一樣,具有其范疇,在這個范疇中,也有典型成員與非典型成員之分。典型成員是范疇中最早獲得意義的來源,是人們首先認知到的,具體到“史詩”,便是最早被人認知的以荷馬史詩為代表的英雄史詩。在中國的南方,史詩的出現與研究都是晚近的事情,時而伴隨著“是否屬于史詩”和“屬于什么類型的史詩”這樣的問題。換言之,因為“史詩”的典型成員是英雄史詩,南方的史詩一開始是以非典型成員來出現的。南方敘事長詩的內容與史詩概念的典型成員之荷馬史詩相比,具有很大的不同。南方史詩描敘英雄的不多,大多是關于創(chuàng)世、萬物起源、民族遷徙、祭祀,等等。要將中國南方諸多長篇敘事詩納入史詩范疇,唯有給出不同于“英雄史詩”的名稱,這便是“創(chuàng)世史詩”“神話史詩”“原始性史詩”與“遷徙史詩”。在“史詩”之前加上修飾語,其功能是明確史詩文本的特點、屬性,將某種史詩文本與其他文本區(qū)分開來。將荷馬史詩稱為英雄史詩,實際上是在擴大“史詩”的范疇,意味著還有非英雄史詩的存在,在創(chuàng)世等類型的史詩出現之前,英雄史詩便是史詩的全部,不必要加上“英雄”一詞來修飾。
斯欽巴圖研究員肯定了此次講座的學術價值,認為通過此次講座更加深入了解了南方史詩,有助于從整體的、比較的視野來思考史詩的概念及特點。南方史詩屬于復合型史詩,主要是從融合了英雄史詩、創(chuàng)世史詩、遷徙史詩不同史詩類型而言,這與仁欽道爾吉在《關于中國蒙古族英雄史詩》中對“復合型史詩”的定義是有區(qū)別的,后者是從基本情節(jié)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史詩母題系列所構成的史詩而言的。與南方史詩與東南亞、南亞多民族互動影響相似,蒙古族史詩與突厥語民族的史詩之間也存在著相互影響關系。斯欽巴圖研究員強調加強南方與北方史詩之間的學術交流,以及多民族、跨境民族之間的史詩比較研究是很有必要的,這也是促進史詩學科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必由途徑。
王憲昭研究員結合此次講座內容,闡述了南方史詩所具有的歌頌文化創(chuàng)造英雄、整合內部族群文化、推動民族團結、國家認同等社會多元功能,強調了研究南方史詩的重要意義所在。
烏·納欽研究員認為關于史詩的概念問題,南方與北方的學術對話很有必要,至于史詩概念范疇的界定,不能無限度擴大,也不能故步自封,需要多方交流探討后確定下來一些基本的學術規(guī)范,以利于學科的科學合理發(fā)展。
周翔副編審認為史詩概念是取例于《荷馬史詩》的產物,我們可以借鑒其理論及方法論,但不可削足適履,提倡立足本土,建構符合本土文化的學術話語體系。
最后,李進峰書記對本次講座進行了總結,認為通過這次講座對南方史詩的多樣性特點有了較為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時肯定了三位青年學者對研究南方史詩所做出的貢獻。他強調要堅持為人民做學問,要潛心學術研究,甘于寂寞,不斷探索,守正創(chuàng)新,推動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文化的可持續(xù)發(fā)展。李進峰書記認為研究民族文學,既要研究不同民族的文化特點,更要注重橫向的共性文化研究,多發(fā)現不同民族之間的共同文化基因,集中力量進行深入研究,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貢獻學術力量。最后,李進峰書記希望青年學者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持續(xù)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5·17”重要講話精神。深化對民族文學學術前沿問題研究,為促進中華優(yōu)秀傳統文化創(chuàng)造性轉化和創(chuàng)新性發(fā)展,為推動“三大體系”建設作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