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網文不等于網絡文學?
關于網絡文學的概念,學術界雖尚無統一定義,但其新媒介屬性,已受到越來越普遍的確認。互聯網不僅僅是一種傳播工具,更是一種生產性媒介。所謂“媒介即信息”,“網絡性”構成了網絡文學的內在屬性。在這樣的共識下,不但古典文學的電子版不再會被算作網絡文學了,以傳統紙質文學創(chuàng)作方式完成的文學作品,即使首發(fā)在網絡上,也不能被算作純正的網絡文學。
然而,如果我們把網絡文學的概念建立在媒介屬性的限定上,其外延將無限寬泛。單從體裁來看,網絡文學就應該包括一切以網絡為媒介的文學,既包括小說、詩歌、戲劇、散文等傳統文體,也包括直播貼、段子等網絡空間出現的新文體。雖然今天一提起網絡文學,一般指的就是起點中文網等文學網站上連載的長篇小說,但是,網絡文學并不等同于網絡類型小說。按概念邏輯劃分,網絡類型小說應該是第三級的概念:網絡文學—網絡小說—網絡類型小說。
事實上,網絡類型小說也是個學術概念,一般是學院派使用。在網絡文學圈內,寫手和讀者實際使用的概念是“網文”。網文與網絡類型小說看似同義,其實存在著微妙的差異。類型小說是紙質商業(yè)文學發(fā)展成熟后的概念,具有明確的雅俗文學分類系統下的形態(tài)和功能。使用網絡類型小說的概念,在不自覺間延續(xù)了紙質文學的脈絡和邏輯。
網文則是網絡出現不久即內生的一個“土著”概念,這里的“文”不專指小說,而是有點類似中國古代的“文章”。當人們說“網上有一篇文”時,可能指的是一個評論貼。不過,網文是專指類型小說,但是隨著網絡媒介的變化(如從PC端到無線端)和向“泛二次元”方向的轉型,網文的形態(tài)也一直發(fā)生改變。這讓我們看到,小說類型模式真正提供的是一種經時間積累沉淀出的快感模式。也就是說,求爽的網文與類型小說最深層的對接,并非敘述模式,而是快感模式。那么,當網絡性進一步深入后,網文的快感模式會不會和敘述模式分離?也就是說,網文依舊求爽,但已經不再類型化?比如在近幾年出現的“梗文”里,共時的粉絲社區(qū)間“玩?!钡臉啡っ黠@上升,類型模式逐漸下沉為一種敘述基礎。從“網絡性”的角度出發(fā),筆者傾向于用網文的概念。相對于從紙質類型小說概念延續(xù)而來的網絡類型小說,網文更具有網絡原生性,也更具彈性和未來延展性。
如果對于網文來說,類型模式都是可能剝離的,那么不能剝離的是什么?筆者認為是“爽”,即對讀者的預期欲望和興趣偏好的充分滿足。中國網絡文學的發(fā)展動因是一場以媒介革命為契機的“愛欲生產力”的解放,千千萬萬草根讀者的文學消費權獲得前所未有地滿足,其創(chuàng)作能量也被極大激發(fā)。對網絡文學概念的定義既要充分重視其新媒介屬性,也不能回避其娛樂消遣性,但需要對互聯網環(huán)境下消遣文學的功能和意義重新理解。作為目前中國網絡文學主體的“網文”,筆者將之定義為以互聯網為媒介的新消遣文學。相對于五四“新文學”定義的“消遣文學”,“新消遣文學”的新處在于,基于互聯網的去中心化、多點互動等新媒介屬性,具有了“自由享受”和“自由創(chuàng)作”的積極面向。
在此定義下,網文的外延必然小于網絡文學,它只是未來的網絡文學之一種,“爽文學觀”也僅僅是與“精英文學觀”相對的文學觀之一種。近年來,隨著網文規(guī)模的日益壯大,其影響越來越超出亞文化圈的范疇,也被賦予越來越莊嚴的社會責任。然而,遵循“快樂原則”的網文,滿足的是“本我”(id)的需要,與遵循“現實原則”和“道德原則”,由“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人格主導的精英文學,有著不同的文學屬性和功能。網文貌似回避現實,其實也承擔著不可或缺的社會職能。作為一套“全民療傷機制”,它是一種底線上的防御機制,防御壓抑對人類欲望的過度擠壓。所以,與其拼命讓網文提升,承擔它擔負不起的“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責任,不如給它減負,讓它守住“初心”,幫助人們“應付世界”。
網絡時代,“主流文學”需要重建。其擔綱者,應該仍是目前以文學期刊、出版社為基地的“主流文學”。隨著網絡化的深入,它們早晚會遷徙至網絡空間,成為新的網絡文學,其形成于紙媒時代的編輯傳統、源自五四新文學的精英傳統,都將獲得網絡重生。近年來,在“主流化”的引導下,網文也在分化。比如,有一些作者積極寫作現實題材的作品,獲了很多政府獎項,有望成為“主旋律”文學的網絡傳人。這些“網文”也采用爽文模式,但爽本身已經不是目的,而是弘揚“正能量”、寓教于樂的手段。這類作品可以算作“主流文學”的一部分,也是網文經多年積累為網絡時代“主流文學”的重建做出的貢獻。
如果網文中分化出來的“主流化”的作品越來越多(也包括自覺繼承現實主義、現代主義等文學傳統,更以思想性、文學性為追求的創(chuàng)作),那么“以爽為本”意義上的網文概念需要進一步縮小范疇。或許應該直接用“爽文”的概念,那樣的話,“爽文”概念必須擴大,不能局限于“小白文”層面的“爽”,像“文青文”“特色文”那些更能滿足“高級爽”的網文,也應該被納入進來。
總之,筆者認為,在理想的網絡空間,文學可以按照現實原則和快樂原則分成兩大類。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地“登錄”不同的文學空間,自覺遵循不同空間的文學原則。遵循快樂原則的“爽文”也可以有情懷有教益,也能出精品出經典,但以消遣本身為第一目的,快樂原則是這一世界的基本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