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經》的粵語翻譯與粵語文學
19世紀初基督新教傳教士來華,因清政府禁教,只能在粵、港、澳等地活動。他們?yōu)榉奖阍诨浄窖缘貐^(qū)傳教,便在本地文人的幫助下,開始學習和研究粵語。來華傳教士意識到中國幅員遼闊,粵語地區(qū)僅在最偏遠的廣東一帶,故而《圣經》的初譯不能選擇粵語,而應選擇文言或官話。因而,傳教士學習粵語一開始只是為了口頭傳教和日常交流,并沒有著眼于用粵語翻譯《圣經》,這種情況到1860年后才有所變化。
《圣經》粵語譯本自1862年有單篇譯文面世開始,至1894年新舊約全本譯成,共歷時32年?!妒ソ洝坊涀g本從書寫文字和排版格式看可分為如下三種:粵音漢字本、粵音羅馬字本、粵語英語對照本(這種對照本包含粵音漢字本)。下文僅解釋第一個系統(tǒng),即以漢字寫就的《圣經》粵語譯本。
1862年,美國長老會首發(fā)其端,以美國圣經公會的名義在廣州出版了《馬太福音》粵譯本,隨后又于是年出版了《約翰福音》粵譯本,兩者皆由美國長老會的丕思業(yè)牧師(Rev. C. F. Preston)譯成。繼而,英國圣公會決定參照馬禮遜漢譯本《圣經》,并以廣州城內土話為標準語音來翻譯粵語本《圣經》,遂有1867年《路加福音》(由Rev. W. Louis譯成)和后續(xù)的譯作。
有意識地翻譯出粵語全譯本《圣經》的計劃,直到1868年后才被正式提上議程。1868年,在粵各教派的傳教士聯(lián)名撰寫了一封公開信,呈送到英國圣書公會和美國圣經公會,要求翻譯一部全本的粵語《圣經》。在這封公開信里,這些在廣東的傳教士們認為,“我們應該擁有一部通過合作而產生的、唯一的口語譯本。這一工作的目的是獲得一部口語語體的標準譯本,能夠被所有說廣東話的傳教士所使用,無論他們來自英國、美國還是德國”。這是一項跨國、跨宗派的合作計劃。
自1869年起,在粵語方言區(qū)活動的傳教士正式著手實施這一項翻譯計劃。當時他們成立了三個地方性委員會,大家分工協(xié)作,統(tǒng)一以公認經文(希臘文、拉丁文)為底本,以廣州城內土話為標準音開始了翻譯工作。主要譯者包括英國惠師禮會(Wesleyan Mission)的俾士牧師(Rev. George Piercy,1829—1913)、美國長老會的丕思業(yè)牧師、德國禮賢會(Rhenish Mission)的Adam Krolczyk牧師(1872年Krolczyk牧師去世后,由另一位牧師J. Nacken接替其職)。
這項工作產生的單卷譯文有:1871年出版的《路加福音》和《歌羅西書》,1872年出版的《馬可福音》和《使徒行傳》,1873年出版的《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至此,四福音書的粵語譯本才告完成。同一時段,英國循道會傳教士俾士陸續(xù)譯出了《新約》的其余各章,并于1877年私印了其粵語譯本《羅馬人書》和《啟示錄》。1886年,《新約全書》粵譯全本修訂完成出版,其中四福音書《歌羅西書》和《使徒行傳》為此前的委員會所譯出,而其他篇章則來自俾士的譯文。
1873年后,《舊約》的粵語譯本才陸續(xù)出版。英國圣公會先于1873年出版了《創(chuàng)世記》,后于1875年出版了《路得記》和《詩篇》,又于1886年出版了《出埃及記》。1888年,美國圣公會出版了粵語本《摩西五經》。1894年,美國圣公會輯合了此前出版的《舊約》單篇粵譯本和剛完成的新譯篇目,對其進行整體的修訂,合在一起完成了第一個《舊約》粵語全譯本,并在上海出版。至此,粵語譯本新舊約二書合璧,《圣經》粵語全譯本才宣告完成。這個版本,后世稱為粵語《圣經》“聯(lián)合本”(Union Version Cantonese Bible)。
1894年的全本粵語《圣經》,共有80余萬字,使用了3000多個不同的漢字。這個譯本一直流傳至今,而且其流通范圍并未局限于粵語地區(qū)。此后,以此譯本為底本,在不同地區(qū)有不少重排或重印版本。1900年,這個譯本的《新約全書》,由在上海的美國圣經公會印行,共有246頁。1908年,美國圣公會在日本橫濱刊印了粵英對照版《新約全書》。1913年,在上海的美國圣經公會出版了《舊新約全書》(廣東土白),書分2卷,除目錄外,《舊約》部分共1308頁,《新約》部分則有400頁。這個以1894年全本粵語《圣經》為底本的譯本,此后沿用了百余年時間,直到2010年香港圣經公會對其進行修訂重排,以《新廣東話圣經》為題出版。
受粵語譯經的影響,傳教士譯者還同步編寫或創(chuàng)作了一批整篇皆以粵語寫就的文學作品。值得一提的是,將粵音完全標準化書寫在案,是一項前所未有的工作。因為此前傳統(tǒng)的“粵語文學”其實是以“三及第”文體寫成,即雜糅了文言、官話和粵語(或其他方言)等多種語言。
19世紀基督教粵語文學可分為如下五大類:《圣經》粵語翻譯;粵語圣詩,包括贊美詩、感恩詩等;敘事性作品,包括基督教漢語短篇故事和長篇小說;粵語布道書冊、福音調和類作品;其他世俗性作品。下面我們僅就敘事性作品來看粵語小說的出版情況。
現(xiàn)存的基督教粵語敘事性作品數量不少,以篇幅長短可分短篇和長篇,以寫作的性質可分翻譯和原創(chuàng)。大多數長篇小說是翻譯作品,大多數短篇故事是原創(chuàng)或改編的作品。筆者所知的長篇敘事性作品主要有:俾士翻譯的《續(xù)天路歷程土話》(羊城惠師禮堂,1870年)和《天路歷程土話》(羊城惠師禮堂,1871年)、容懿美翻譯的《人靈戰(zhàn)紀土話》(羊城浸信會,1887年)和英為霖譯《辜蘇歷程》(羊城真寶堂,1902年)。短篇故事(集)有:理雅各改寫的《浪子悔改》(1859年)和《落爐不燒》(1861年),哈巴安德(Andrew Patton Happer,1818—1894)翻譯的《張遠兩友相論》,俾士翻譯的《曉初訓道》(Peep of Day)(羊城惠師禮堂,1861年,故事集)、《新本貧人約瑟》,花波氏翻譯的《述史淺譯》(廣東長老會,1888年,故事集,篇幅較長),哈巴禮理翻譯的《曉初訓道》三部(1874—1899),美國嚕但牧師著那師奶翻譯的《指明天路》(羊城真寶堂,1901年,故事集)等。
19世紀基督教粵語文學翻譯和創(chuàng)作方面最著名的三位傳教士分別是花波氏、丕思業(yè)和俾士。三人有“三重奏”之美稱。丕思業(yè)和俾士兩人都參與了粵語《圣經》的翻譯,前者的貢獻是在傳教書冊和圣詩方面,后者的貢獻則在粵語長篇作品和圣詩方面?;úㄊ系淖髌?,筆者所知只有一部《述史淺譯》,此書共有五卷,收羅了各種短篇故事,來源是《圣經》和傳教事跡。
除了花波氏之外,在廣州的女傳教士如容懿美和哈巴禮理(Lily Happer,即后來的Cunningham夫人)都值得一提。容懿美在1887年用粵語重譯了班揚的長篇小說《人靈戰(zhàn)紀土話》,波乃耶(J. Dyer Ball)對此書的評價較高,稱贊“該譯本很好,所用的俗語風格頗佳”。哈巴安德及其夫人(Mrs. Happer, Elizabeth Ball)和女兒哈巴禮理三人都撰有一系列的粵語作品。其中,哈巴禮理在其閑暇之時,極為勤奮地寫作(著、譯、編)了一大批粵語作品,大部分是闡釋《圣經》的作品。她所作的敘事性作品包括:The Sweet Story of the Cross(故事集)一書的粵語翻譯、The Story of the Bible Women(未知出版地和時間)和《曉初訓道》三卷本系列(Peep of Day Series)。后者預設的讀者是孩童和婦女,皆由廣東長老會出版。該書的第一卷即是英國福音作家莫蒂母(Favell Lee Mortimer,1802—1878)所著《曉初訓道》(Peep of Day)一書的粵語翻譯,出版于1879年。第二卷譯自莫蒂母的另一部小說Line upon Line,出版于1888年。第三卷則是Line upon Line的續(xù)集,出版于1889年。
總之,基督教粵語文學的興起,與《圣經》的粵語翻譯和流播密切相關。這些作品興起于19世紀60年代初,成熟于80年代,內容大多與基督教相關,寫法偏近寓言,以短篇故事為主,長篇小說成就亦不俗,最優(yōu)秀的長篇作品無疑是《天路歷程土話》《續(xù)天路歷程土話》《人靈戰(zhàn)紀土話》和《辜蘇歷程》四部小說。筆者認為,在語言使用方面和引進新思想方面,全文皆以粵語寫成的文學作品比同一時期的其他作品更具有革命性。
(作者單位:中山大學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