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近發(fā)現(xiàn)李劼人書信二封
致王定一
定一主任:
附上蘇兆祥君一函。按蘇君之押,業(yè)已退清,今以賠償損失,實在沒有力量。蘇君已將可賣者賣完,僅能湊足五六十石,拒(距)工作組所定五百石之數(shù)尚遠。蘇君最可珍貴之唐畫一幅,業(yè)經(jīng)捐獻給文物委員會。張廳長熟秀(宏亮按:應為秀熟)可以為證。即此,似有可以原諒之處。希望深予了解,在其繳足六十石后,準其結束,如何?倘邀諒解,并望通知工作組。我以文物保管委員會資格,特為寫此一函,并非無故代地主說情也。
此致
敬禮
李劼人
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賀宏亮 整理)
致杜心源
心源先生鑒:
捐獻價值美金十萬元之唐畫的蘇兆祥,現(xiàn)在確已一貧如洗。為了完成退押任務,所以產業(yè)書籍都已賣光。現(xiàn)在因賠償農民損失,由東打銅街工作小組吩咐繳納食米五百雙市石,彼百方籌借,在五月十一日,僅繳到五十余雙市石,而力量已經(jīng)盡了。即在五月十一日,遂被東打銅街工作小組扣押,罰站頗久,到五月十四日釋出,而腿已腫(一因年紀已過七十歲,二因跌過一跤右腿業(yè)已受傷故也)。工作小組限令到五月二十日,必須繳足五百雙市石,不然仍須押辦?,F(xiàn)在蘇兆祥向文物保管委員會申請對彼所捐唐畫,略予照顧,盼望付予食米四百四十余雙市石,以便如期繳付到工作小組。蘇兆祥所請,在情理之中。但文委會安有此將近九百萬元之款以作購價。何況蘇今日所繳者為賠償,此則須視情形輕重,并其有無力量而定。蘇之情形并不重,而已籌繳到五十余雙市石,按照情理,政府方面實在應予以切實照顧,將所欠之四百四十余雙市石之款,明令豁免。不然,亦何足獎勵好人,使其踴躍捐獻。如政府真難出此,則文委會確有付出此四百四十余雙市石之款的責任了。(五百雙市石之賠償,不過由工作小組定之,并無標準可言)今蘇兆祥限期只有三天,過此又不免于押辦,希望先生設法要緊,我以文委會委員資格既為說其將唐畫捐出,便不能不為之減少苦痛。我今再負責說一句話,即是蘇兆祥除捐出之唐畫外,實已一貧如洗了。
此致
敬禮
李劼人 頓首
五月十六日(注:是1951年)(賀宏亮 整理)
以上二信,由賀宏亮先生發(fā)現(xiàn)并整理。為了有助于讀者對二信的理解,有必要將事情的原委稍作介紹。我在整理、出版《李劼人晚年書信集增補本》時,也整理過兩封李劼人為蘇兆祥解釋、求助的信。加上這兩封信,四封信分別是寫給當時的中共川西區(qū)黨委第三書記、西南局組織部第一副部長龔逢春,成都軍管會文教委主任杜心源,川西行區(qū)委副秘書、川西行署委員、監(jiān)察委員會副主席、川西七縣農民協(xié)會聯(lián)合辦事處主任王定一和七聯(lián)負責人鄧澤。李劼人當時的身份是以民主人士出任的成都市副市長。
李劼人所寫四封信為之說情、辯解之人蘇兆祥,字琢章,民國時期任四川高等法院院長。此人1920年代在甘肅任省高等審判長,有人向督軍陸洪濤獻敦煌莫高窟唐觀音絹畫一幅,因陸氏粗鄙不識畫像珍貴,即讓與他以月俸若干購得此畫。購畫后,蘇兆祥精制二尺見方之紫檀木盒,將畫密封珍藏。1926年,考古學家陳萬里到甘肅考察敦煌遺跡,曾親睹此觀音絹畫,并作了生動記述:“應次洲廳長之約詣督署,并識蘇高等審判廳長、張檢查廳長二公。蘇出示所得敦煌唐畫絹本。左側畫觀音坐像,左手提凈瓶,右手執(zhí)楊枝,赤足踏蓮花,其前蓮花石臺上有盆花,一王者跪于右,手托供物,頂上現(xiàn)法器,一童子傾果盤,桃數(shù)枚落空中,畫極精美。線條細而勁,非唐人不能為也,造像二具也極佳?!保惾f里《西行日記》)蘇得此畫后,有日人擬以20萬銀元向蘇購買此畫,又有美國大學欲以十數(shù)萬美金購置,均被告知不售。蘇兆祥之子蘇進德回憶道:1939年張群主川,舉薦蘇兆祥任四川高院院長,蘇常與在川考古名家相聚,相互展評私家珍藏文物,謝無量、楊嘯谷等對此唐畫均有題跋,楊稱此畫為雙絲為眼絹,為唐代獨有:色彩絢麗,為寶石研細所繪??箲?zhàn)勝利后,蘇兆祥司法界的同僚梅汝璈,派任遠東國際法庭大法官審判日本戰(zhàn)犯,赴東京前來蓉辭行,談及日本侵略軍總部檔案中,載有此敦煌觀音絹畫及其物主的詳細資料。由此可見此畫的知名度。
在蘇氏后人的回憶中,成都解放后,川西博物館館長謝無量、川大教授徐中舒、蒙文通等,倡導藏家捐獻文物。蘇氏父子商議后,以敦煌文物本屬國家所有,民間無力保存,為永存后世計,捐獻國家為上,遂將此畫送至川西文物局。川西文物局特復函褒獎。兩年后,唐畫送京鑒定,被留京借展,至今仍藏于北京。而蘇兆祥則被安排做省文史館研究員。收入《李劼人晚年書信集增補本》的前兩封信披露了一些不為蘇氏后人知曉的事情。蘇家捐出唐畫后,被要求減租退押上繳數(shù)百石之數(shù),李劼人在1951年5月18日專門為此致函鄧澤,寫道:“彼已一貧如洗……其實在眾人之意,應當說出此畫價值之高,蘇君捐出為數(shù)已大,其實在無力措繳之四百余雙市石,在理應豁免可也?!薄肮饰乙晕奈瘯瘑T資格寫此一信。希望兄力與定一主任商量,務望做到豁免為好。因此唐畫之捐出系我發(fā)動,今無切實照顧,實不惟我對不起蘇君,且影響我將來鼓動他人也?!贝搜悦骼顒氯四税l(fā)動蘇氏捐畫之人。同年12月18日李劼人致龔逢春的信中又寫道:“但求政府予以合理照顧,俾其得以結束以后謀求生活。”龔逢春當時擔任了黨政要職,蘇兆祥被安排做省文史館研究員,應與李劼人做疏通工作不無關系。
新發(fā)現(xiàn)這兩封信,證明李劼人為蘇兆祥的事情向有關方面至少寫過四封信。解放初期,副市長任上的李劼人為其他文化教育領域多人如劉鑒泉、魏時珍、廖學章、張頤等寫信說項。這影響到他以后的政治生活,迫使他淡化行政生涯而回歸文學創(chuàng)作之路。